其他考情

【105身心障礙甄試】4/20收到成績單後,該注意什麼?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6-04-19   

  分享

Photo credit: *嘟嘟嘟* via Visual hunt / CC BY

「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已於4月20日以掛號寄發甄試成績單,團體報名的考生由原報名單位轉交;個別報名的考生,則請留意報名時所留通訊住址的掛號信件。

考生在收到成績單後,請妥善保存,若不慎遺失或對成績有疑義,要如何辦理呢?請看大學問的整理~~

申請複查成績

考生如果對成績有疑慮,可以向委員會申請成績複查。

【辦理時間】:4月20日至4月26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所需資料】:「成績複查申請表」(點我下載) 成績單影本

【辦理方式】:將上述資料,以及回郵信封(貼足回郵郵資),郵寄至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轉「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收。信封上需註明「申請複查」字樣。

【注意事項】:同一科目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申請成績複查不必繳費。不得要求重新評閱、閱覽或複印答案卷、或提供術科每題得分及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之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

申請補發成績單

考生若遺失成績單,可向委員會申請補發。

【辦理時間】:4月26日起;申請期限自考試當年度起2年內為限。

【所需資料】:「補發成績單申請表」(點我下載)

【辦理方式】:填妥上述資料並由考生親筆簽名後傳真至(03)4223474。傳真後請務必來電確認。

 返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