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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個人申請】師培生18名,享公費讀大學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7-12-13    個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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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Rex Pe on VisualHunt / CC BY

107學年度「個人申請」有7所大學17系提供師資培育公費生共18名。師資培育公費生就學期間享公費待遇,畢業後需分發至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履行服務義務,違者需退還所領之公費。此外,就學期間也須維持學業和操行成績,否則會喪失公費資格。「大學問」www.unews.com.tw將此7校17系列表整理如下,供想要當老師的高三同學們參考。

107個人申請師培公費生名額

享公費待遇4年,履行服務義務4年

師資培育公費生於就讀期間可享公費待遇4年,畢業並取得合格教師後,需分發至規定縣市地區學校服務至少4年。若公費生畢業分發任教後未依規定年限連續服務滿2年,則需償還已領的全部公費;若已連續服務2年以上但未滿應服務年數,則依其未服務之年月數比例償還已領的公費。

此外,請特別留意以下情況將會喪失公費待遇:
1.學業總平均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班級排名前30%(但成績達80分以上,不在此限)。

2.德育操行成績,任一學期未達80分,或曾受記過以上處分。

3.畢業前未取得符合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learning,teaching, assessment)B1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但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公費生取得 A2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不在此限)。

4.每學年義務輔導學習弱勢、經濟弱勢或區域弱勢學生課業,未達72小時。

5.畢業前未通過教學演示。

6.畢業前未符合中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教育專業知能需求。



★資料來源: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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