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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公平嗎?臺北大學教授四點分析 收藏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系主任/陳婉琪教授   2019-06-05    繁星推薦 , 考試分發 , 個人申請 , 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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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崇尚考試派的聲音再度沸騰。我想是由於上週末的家長抗議陳情,周刊記者來信說要約電訪想問問我的看法。於是我再說一遍跟之前差不多的內容…。因感冒失聲,我就直接針對記者提的四個問題給了文字回覆。

申請沒有比考試不公平

Q1:老師在巷仔口社會學的文中大多是提到繁星計畫帶來的改革結果,不過多數家長認為不公平的是個人申請,在校務研究當中,大學增加申請入學名額,真的能增加弱勢家庭學生入學的機會嗎?

A1:這一題,文章中我能確定的大概都寫了。沒寫的就是無法推論。

硬要再答一遍的話,個人申請管道目前能做推論的研究不多,但暫時結論是應該沒有比考試更不公平,準確地說,兩者都一樣會有優勢家庭子女較具教育優勢的現象(亦見下題)。至於地區因素,有不少學校發現(這都要看個別學校的資料,我不能為所有學校代言),個人申請也稍微可以平衡地區分布(雖不像繁星那麼明顯)。這表示,考試管道會讓學生高度集中於都市化地區、北部地區。非考試管道對地區平衡較有幫助。這有可能是因為多數系所都會希望吸收「多元的、不一樣的學生」,提升彼此刺激的機會,而不會一股腦地只想要北部或都市小孩。

Q2:家長團體曾經提過非常多的例子指出目前的備審資料準備乃至於未來的學習歷程上傳不利於「弱勢學生」,因為這些都是日常的社會資本與經濟資本累積而來,反而會使制度更不公平,您怎麼看?

A2:長長的申請過程讓大家「感覺」、「觀察到」優勢家庭的學生比較有利,然而考試也一樣非常不公平(過去的聯考便是如此)。不過有趣的是,考試派人士或家長似乎完全漠視這些研究結果,一廂情願地認定考試很公平。再換個表達方式,我不會告訴你申請方式很公平,可以讓不同家庭的孩子得到相同的機率,因為「家庭背景本來就高度影響教育成就」、「為人父母想要傳遞優勢本是人之常情」,申請方式及考試方式皆然!考試篩選模式事實上也累積了各方面的家庭優勢劣勢差異(想想看補習、家教、家庭學習環境、家長本身教育實力的影響……太多因素了)。

關於考試制度下,上大學與家庭背景如何相關,最有名的是台大駱明慶老師的研究。他看的是「誰上台大」。我也做過類似的研究,我看的是「誰上大學」。

以下我這篇論文p17的表(下圖),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家長為農人階級、工人階級,跟其他非農工職業比起來,子女成功上大學的比例相差甚鉅(分析對象可全是聯考時代的人)。從這個表我實在看不出考試公平在哪?

考試派人士有一部份看法說得沒錯,申請模式並不公平(因為不同背景的孩子不可能會有相同的成功機率),問題是,在我們已證實「考試模式下,家庭背景十分強烈地影響一個人的學歷取得」之情況下,目前我們尚無證據去說申請模式下的不公平會甚於考試模式。但當然,還是要說這仍需持續觀察。

讓個申篩選更專業透明

Q3:許多家長團體質疑的是個人申請與繁星申請過程當中,因為參考申請資料與面試,而可能導致黑箱,我想您應該也參與過系上的招生,以貴系來說,如何避免這個狀況?

A3:依我所理解的個人申請篩選過程,該年面試老師名單不應流出(全系只有主任及一位行政人員知道。其他老師也不知道,表示外人也不知要找誰黑箱)。舉個例,我現在是系主任,若我想要干預面試分數,或告知別人面試官是誰,這無疑要冒著很大的法律、道德、名聲風險。

任何制度都有可能發生醜聞,我聽過教師升等偽造文件的醜聞,但面試學生這件事,我個人至今是尚未聽過(比起升等,為了幾個不相干的學生,要去違反法規及聲譽,實在沒什麼理由)(欸不小心講得好像升等就可以…?大家別誤會)。如何讓篩選過程更加專業、公開、透明化,消除黑箱狀況,我認為是可以做得到的。(做不到的系所,請大家一起舉發吧!)

好學生定義:程度?態度?自律?

Q4:您在巷仔口社會學的文中提到,在國立臺北大學的研究發現,繁星生的入學表現高於其他兩種管道入學的學生,而教育部次長劉孟奇也曾分享,指考分發生的就學表現略低於前兩者。臺大電機系教授張耀文就表示「前兩者把好學生都搶走了」,您針對這個論點有什麼回應?

A4:要說前兩者把「好學生」搶走,這要看你所謂好學生是指什麼。據我所知,一般人所謂的「明星高中」的學生,總是有較高比例的學生最後選擇指考管道(很可能是不滿意申請結果)。那一般人不總是認為明星高中通常就是好學生嗎(或至少是程度較佳的學生)?若你認為明星高中學生是好學生,那麼不用擔心,他/她們都較集中在指考管道喔!但若換個定義,我會猜測,個人申請一次成功的學生,可能是比較能夠提早準備、規劃能力或自控能力較佳的學生(明星或非明星高中都會有),若要定義這是好學生(亦即程度之外,還包括了其他特質,這也不叫EQ、MQ,應該是指態度、自律、穩定性吧),那麼個申管道這種學生比例較高,的確是有可能的。

不要拿個案看全部

最後我想補充:很多人很喜歡用個案法(以自己來舉例)來辯論這件事。在這裡是行不通的。我們總是可以找到當年的窮人子弟,他會說:「如果當年的我,在現行制度下,怎能負擔XXOO?怎會有機會##%%呢?」但我們也總是能找到現在的貧困家庭子女(我身邊,不論是我的系所或其他校系,都一直會有家庭弱勢但表現優秀的學生),在這個制度下獲得不錯的機會。大家都來舉零星的例子,那,這要怎麼比呢?

在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公平(不可能去限制優勢家庭傳承優勢的自由)的情況下,我們想知道的不是「某個制度出現了向上流動的例子」,而是「哪個制度所出現向上流動的例子機會較大」。更好的問法是:「到底哪種制度可以擁有較多優點,又能篩選出優質學生,又能適度兼顧社會公平性,讓優秀的弱勢學生總是有機會,且有不小的機會」。



(本文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


★圖文由陳婉琪教授同意授權轉載,原文請見:Wanchi Chen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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