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考情

【110個人申請】5/20放榜,放棄要在5/24前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21-05-17    個人申請

  分享

★110「個人申請」放榜囉,趕快進入大學問「快速查榜」查詢。



110學年度的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結果,於110年5月20日上午9時起公告在大學甄選委員會網站上,考生可使用學測應試號碼和身分證字號直接至「分發結果查詢」處查詢。

各大學會自行寄送分發結果通知給考生。考生若對分發結果有疑問或想放棄入學資格,請記得在期限內完成。


分發結果複查

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後,考生如對結果有疑義,可以申請複查。

【申請時間】:110年5月21日中午12時前。

【申請費用】:新臺幣100元。

【申請方式】:限用網路申請。請至大學甄選委員會「個人申請」網站,進入「分發結果查詢」後,點選「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填妥申請複查相關資料即可。複查結果將於110年5月24上午9時起於甄選委員會網站開放查詢,不會以書面通知。

【注意事項】: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請於繳費期間內完成繳費。

放棄入學資格

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的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的入學資格,如果想參加110「指考分發」或「四技甄選」、「統測分發」等入學招生,必須放棄「個人申請」的入學資格。

【申請時間】:110年5月21日至110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

【申請方式】:至甄選委員會,選擇「個人申請」,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即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完成作業後請透過「放棄狀態查詢」選項查詢是否完成放棄作業。

【注意事項】:
1.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請自行存檔或列印「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確認表」,日後若有疑義可依此申請。

2.考生若在5月25日之後因為特殊事由想要放棄入學資格,仍然應該向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但也無法參加110「指考分發」或「四技甄選」、「統測分發」的招生。



 返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