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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個人申請】5/9放榜,複查怎麼做?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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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dmott9 via Visual hunt / CC BY-ND

106學年度的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結果,於106年5月9日上午8時起公告於大學甄選委員會網站上,考生可使用學測准考證號碼和身分證字號直接上網站查詢。

各大學會自行寄送分發結果通知給考生。若對分發結果有疑問或想放棄入學資格,要在期限內完成,想要參加指考分發或統測分發也要在期限前放棄錄取資格喔。

分發結果複查

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後,考生如對結果有疑義,可以申請複查。
【期限】:106年5月10日中午12時前。

【費用】:複查作業費新臺幣100元。

【方式】:請至大學甄選委員會「個人申請」網站,進入「分發結果查詢」後,點選「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填妥申請複查相關資料。複查結果一律於106年5月11日寄發書面通知,並於同日上午9時起於甄選委員會網站開放查詢。

【注意】:
1.未於繳費期間內完成繳費者,即不予處理,且逾期不再受理補繳。
2.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完成申請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及退費。

放棄入學資格

經由統一分發的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如果想參加106「指考分發」或「統測分發」等入學招生,必須放棄「個人申請」的入學資格。

【期限】:106年5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方式】:請填妥「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經父母(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以掛號郵寄方式向分發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考生於郵寄「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後,建議主動向分發大學確認是否受理,以免延誤自身權益。

【注意】:逾上述放棄截止日,若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仍應向分發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但也不得參加106「指考分發」或「統測分發」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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