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情報 / 大學考情 / 【113個人申請】6/13放榜,放棄要在6/16前
【113個人申請】6/13放榜,放棄要在6/16前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24-06-10 個人申請
各大學會自行寄送分發結果通知給考生。考生若對分發結果有疑問或想放棄入學資格,請記得在期限內完成。
分發結果複查
考生如果對分發結果有疑義,可以申請複查。【申請時間】:113年6月14日中午12時前。
【申請費用】:新臺幣100元。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請至大學甄選委員會「個人申請」網站,進入「分發結果查詢」後,點選「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填妥申請複查的相關資料即可。複查結果將於113年6月16上午9點起於甄選委員會網站開放查詢,不會以書面通知。
【注意事項】: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請於繳費期間內完成繳費才算完成申請手續。
放棄入學資格
放榜後,個人申請的錄取生已取得該校系的入學資格,考生若對結果不滿意,想參加113「考試分發」或「統測分發」入學招生,則必須先放棄「個人申請」的入學資格。【申請時間】:113年6月13日至6月16日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9點。
【申請方式】:至大學甄選委員會「個人申請」網站,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即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完成後請透過「放棄狀態查詢」選項,查詢是否完成放棄作業。
【注意事項】
1.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請自行存檔或列印「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確認表」,日後若有問題,可依此提出疑義申請。
2.考生若在6月17日之後因為特殊事由想要放棄入學資格,仍然應該向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但也無法參加113「考試分發」或「統測分發」的招生了。